
在职劳动合同能否单方面解除?
关于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在职劳动合同,需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劳动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约定,一般情况下,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在特定情况下,如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雇主有权依法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单方面解除在职劳动合同需结合实际情况,遵循相关法律法规。
导读:
可单方面解除在职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可在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违约或违法等十二种特定情形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了部分可立即解除的情形。一、可否单方面解除在职的劳动合同
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在职的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特定条件下有权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
2.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在试用期内则需提前3日通知;
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劳动条件;
4.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5.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6.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7.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
8.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9.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10.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
11.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1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不交社保能否解除合同
公司不交社保,劳动者能解除合同。
1.根据规定,社会保险费中除了相当一部分是国家用于社会统筹外,还有相当部分是单位代缴记入劳动者帐户的,本质上属于劳动者个人收入,其性质相当于劳动报酬的一部分。
因此,法律快车提醒,单位不予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行为与不支付劳动报酬相似,应当赋予劳动者合同解除权。
2.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有权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这是因为社会保险费是劳动者应享有的权益之一,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即构成对劳动者权益的侵害。